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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宫邦友法官的判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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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宫邦友法官的判例观点
最高法: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借款提供的担保是否当然无效?(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宫邦友法官的判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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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十分经典的案例。 甲公司系乙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甲公司为了债权转化(借新还旧),向丙银行进行贷款,并由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向丙银行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将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作抵押,且均办理了抵押登记。事后查明,乙公司共有八名股东。乙公司向丙银行所提供的《股东会担保决议》中共盖有5枚印章,除甲公司外所盖印章均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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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7 1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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