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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收对方61万

  • 恋爱期间收对方61万,分手后想要回,法院判了!

    近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情侣分手后发生的金钱纠纷案件。男子小徐将前女友小刘诉至东城区法院,称小刘向自己借款共计61万余元,多次催讨无果,请求法院判令小刘支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小刘则辩称双方此前是情侣,61万为赠与而非借贷。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恋爱终结时,其中部分款项性质为附条件赠与,二人的赠与条件没有实现,后达成了退款的一致意见,因此,法院判决小刘返还小徐52万元
    法律人2023-07-27 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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