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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公报案例要旨:“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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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法案例
法律智慧的开采者www.jufaanli.com安卓及苹果用户均可下载使用“聚法案例”app点击阅读原文可直接下载iOS版“聚法案例”app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1.当事人在提起的民事诉讼已获得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又基于同一标的和相同的被告,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人
2023-05-18 19: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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