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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公证须知

  • 【公证普法】赠与合同公证须知

    王先生早年丧偶,后与现任妻子生育了一个孩子。丧偶后、再婚前王先生在本市购买了一套房产,因担心自己身体突发状况,王先生想要把所购买的房产赠与尚年幼的孩子,但又担心过户费用较高,打算只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而暂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后,王先生与前妻的女儿找到王先生表达了内心的不满。王先生向公证员咨询:公证员答疑一问: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会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么?
    法律人2023-08-08 02: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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