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案件
登陆
注册
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案件
最新滚动
热门排行
专题报道
借条上写
首页
标签
借条上写
借条上写
“到期不还,以房抵债”,到期后为何变为无效?
在借贷纠纷中,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没有能力以货币形式向债权人偿还贷款时,通常会以房抵债的方式消灭债务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并不能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反而会给债权人进一步维护合法权益造成法律障碍。
法律人
法律咨询
2023-08-28 01:21:11
0
0
0
0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