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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份离婚判决书中探望权判项瑕疵简析

  • 肖峰:五份离婚判决书中探望权判项瑕疵简析

    婚姻家庭案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未成年子女探望权行使问题,各地法院一审判决相关判项写法不一,容易产生争议。为此,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随机选取五份判决书,就其各自“探望权行使”判项的写法,作一简析。判决一诉讼请求:一、准予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子林某乙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按每月1500元支付抚养费至婚生子年满18周岁止;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债务17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判决结果: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5-19 09: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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