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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厮打是正当防卫吗

  • 制止邻居楼道吸烟,引起厮打是正当防卫吗?法院判了

    都某、东宁市公安局司法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2021)黑10行终20号上诉人(一审原告):都某,女。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东宁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闫某华,东宁市公安局局长。行政机关负责人:吕某,东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某,男。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男。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王某,男。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郝某,女。一审第三人:王某强,男。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9-07 22: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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