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案件
登陆
注册
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案件
最新滚动
热门排行
专题报道
法院依物权法总则不予支持
首页
标签
法院依物权法总则不予支持
法律知识
最高法院公报:子女要求父母转让共有房屋份额,
法院依物权法总则不予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7期刘柯妤诉刘茂勇、周忠容共有房屋分割案裁判摘要:父母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具有赠与性质。子女不仅应在物质上赡养父母,也应在精神上慰藉父母,努力让父母安宁、愉快地生活。子女对父母赠与的房屋依物权法分则行使物权,将损害父母生活的,人民法院可依物权法总则的规定不予支持。原告:刘柯妤。被告:刘茂勇。被告:周忠容。【一审】
法律人
2023-05-19 10:35:53
0
0
0
0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