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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退下班发生车祸

  • 全明白了!最新案例:早退下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

    案情回顾王某王某系原告名伟公司职工,其居住在天津市鑫盛公司职工宿舍内。2013年11月11日,王某应于晚八时下班,当日王某早于正常下班时间两个小时左右离开单位且未告知车间主管、公司领导等相关人员。当日下午六时左右,王某在天津市静海区104国道逆行在杨家园路口北50米处由东向西横过马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负事故次要责任。
    法律人法律咨询2023-09-13 1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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