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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等就医费用

  • 国办发文: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子女等就医费用

    打开UC浏览器查看更多精彩图片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法律人2023-09-16 05: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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