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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上车2元

  • 赔钱!邯郸市民状告“公交上车2元”终审判决

    前一段时间受社会关注的邯郸市民告公交“上车一元变两元”一案近日经二审公开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交公司赔偿上诉人曹寅安经济损失2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讼人曹寅安负担40元,被上讼人邯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负担10元。
    法律人2023-09-24 13: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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