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制定法官权责清单、惩戒办法,杜绝关系案、金钱案
7月20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在成都召开。 最高法微博 图
最高法要求加码审判监督,完善惩戒制度:制定法官权责清单,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7月20日,全国法院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专题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权责清单、制定法官惩戒办法,明确院庭长、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的具体情形,建立程序严格、处罚慎重的惩戒机制。
制定法官权责清单,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
在审判监督管理上,前述会议要求确保规范廉洁用权,健全审判人员权责清单。
会议指出,要准确理解把握司法责任制内涵,明确司法责任制既包括审判组织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责任,也包括院庭长依法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责任,还包括人民法院对司法裁判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以放权为由放弃监督,或者以监督为名不愿放权,都是片面的、错误的、有害的。”会议指出,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的具体情形。院庭长在正面清单范围内按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且全程留痕的,不属于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却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必须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会议要求,各地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院权责清单,并将落实清单情况作为开展业绩考评、晋职晋级、法官惩戒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完善个案事中监督制度机制,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既包括宏观的审判管理,也包括依法进行的个案监督。
同时,各地法院要进一步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属于“四类案件”的,院庭长要主动要求独任法官、合议庭报告案件审理情况,并依托专业法官会议(主审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进行监督,必要时担任审判长直接参与审理或者承办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承办法官要主动向院庭长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绝不允许“先斩后奏”,不能让事中监督缺失、事后监督失效。要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四类案件”实行自动化识别、标签化处理、节点化控制,让监督管理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
此外,还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将司法全过程、全要素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严查诉讼掮客,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在落实责任倒查追究上,会议强调要确保依法严肃问责,加强法官惩戒组织机构建设,完善惩戒制度。
会议指出,尚未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在省一级全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建立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惩戒机制,提高法官惩戒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公信力,实现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的有机统一。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办法,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各高院要细化完善惩戒工作制度,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科学完备、符合规律的问责制度体系,推动惩戒制度落实到位。
此外,还要完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主观过错和客观行为相结合,严格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的界限,严格认定依法免责的情形和条件,确保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审判责任,充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和充当诉讼掮客的,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转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