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没有交物业费,存在以下情况,物业要进行赔偿
法律人2023-08-16 17:50:430阅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关于没有交物业管理费,发生被盗从而引发纠纷的这么一个案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怎么回事。
王在市区里面看到了某个小区的环境不错,因此在这个小区里面买了套房子,但是买这套房子,入住之后由于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一年在这个小区里面住的时间少之又少,因此就导致小王对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一直也就没有按时的缴纳。
很不幸,小王在出差过程当中,家里就发生了被盗,那些贵重的物品包括一些金银首饰。就发生了被盗窃,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就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他觉得这个是由于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慎所造成的。
物业公司却对小王说,你一直以来都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现在发生被盗了,不管是谁的错我们都不会赔你的。对此,双方发生这个纠纷。那么谁说有道理呢?应不应该赔偿呢?我们下面一起来看一下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虽然小王没有依法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但是小王在入住的时候其实是已经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相应的物业管理协议。双方就已经形成了这种服务关系和被服务的关系,因此如果说在物业公司服务过程当中。是由于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慎导致小王的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应当赔偿交房的相关损失。
但同时,小王在入住之后,虽然少住,但是没有按照这个物业合同的约定,来进行缴纳这个物业管理费。本律师认为,这个做法也是不妥的。
来源:梁律师说法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