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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三期”女员工在职期间,有这些特权!

法律人2023-09-04 12:43:472

“三期”所指的是女性怀孕、生产和哺乳的期间。其中“哺乳期”在劳动法63里有明确规定,是从婴儿出生到一岁的时间段。不管作为老板、hr,还是上班的宝妈、宝爸们,关于“三期”的知识,我们都需要了解清楚,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法律规定,“三期”女员工在职期间,有这些特权!

1.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是指劳动者没有主观上的过失,客观上无法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简单说,就是原则上在女员工“三期”内,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不得以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需要一次性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

不论单位经济状况多差,除非破产,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都不能解除与“三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点相对人性化,毕竟女员工在“三期”内属于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重心需要放在家庭,更需要一个生产完随时可以恢复工作状态的平台。

3.劳动合同期满,需续延劳动合同至“三期”期满。

具体续延时间,指的是到员工“哺乳期”结束,也就是婴儿一周岁的时候。即时,用人单位才有权执行正常解除流程。

二、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违反第一点的规定,“三期”女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员工有权要求支付三期工资和补偿金,且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员工有权不要求赔偿金,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虽然“三期”女员工很特殊,但是用人单位也有权辞退!

在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女职工“三期”保护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区,认为女职工只要是在“三期”期间,就相当于拿了“免炒金牌”,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上并非如此,法律上对女员工的保护,仅限于劳动合同法40条和41条。对于39条的内容,可以一样执行。比如,当“三期”女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样有权辞退。

从本文可以看出,虽然“三期”女员工特殊,法律也特殊照顾,但是在此期间员工“太作”或者能力不足,用人单位也可以合法辞退。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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