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法律人2023-09-06 23:07:200阅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外进行工作。根据《劳动法》第41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后可以安排加班,一般来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总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
但在实际中,总有一些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时,若员工不答应就会以“不服从单位管理”为由威胁辞退员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那么,是不是员工不想加班就可以不加班呢,是不是所有的强制加班都是违法的呢?有案例表明劳动者拒绝加班后被单位辞退属于合法的行为!下面我们来看一看法律规定的4种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时,相关工作岗位职工不得拒绝加班;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发生故障,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时,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加班;
3.需要利用法定节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或保养的,检修人员不得拒绝节假日上班;
4.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其他紧急生产任务,比如在旺季的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等,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加班任务。
在上述特殊情况下,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不受时限约束。因此,不能片面的说劳动者拒绝加班是否合理,还是要根据加班的实际情况来看。当然,对于单位不合理的加班要求,员工可以拒绝!
当然,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加班,用人单位都应该依法付给劳动者加班费或者安排员工调休,否则就是违法的了!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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