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案例解析:父母欠债,子女有偿还义务吗?
法律人2023-09-10 15:56:030阅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父债子偿”的观念,父母把子女养育成人,子女的确应该照顾赡养父母,但是父母的债务子女到底应不应该替其偿还呢?债主又有没有权利向欠债人的子女追债呢?
张女士自小父母离异,父亲把她抚养长大,张女士工作以后就搬出来独自居住,每个月看望父亲并给父亲2000元的抚养费。今年年初张女士的父亲再婚,借了20万买了一套新房子,借贷合同约定按月偿还债务。
张女士的父亲没有经济来源,因此向张女士提出了除了每个月给生活费外再给3000元用于还债的要求,张女士工作刚起步根据没有能力偿还父亲的债务,谁知不久后债主就开始每个月向张女士讨债。张女士只好将债主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停止向自己讨债的行为。按照法律,张女士的做法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按照我国《民法》第11条相关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就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张女士和其父亲是两个成年人,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两者有权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相应的也应该独立的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负责。
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借贷关系只约束借贷双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应该对借条行还款义务的应该是借款人,债务未经合法转移时,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
那么,有些人会问了,什么叫债务的合法转移?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者继承了遗产的同时也将继承债务,但债务总额不得高于继承的遗产总额。因此,在此案中张女士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她没有义务替父亲还买房的借贷,债主向她恶意追债已经违法!
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是唯一一种需要替父母还债的情况。在其他情况下,子女可以拒绝替父母还债,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自己的债务强行转移给别人;债主在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时,无权向其亲属讨债,否则将负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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