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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欠债,子女名下房产会被执行吗?2018新法这样规定!

法律人2023-09-10 22:54:390

债务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比如说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以及家庭债务。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有人说,父债子偿,如果父母欠了债,自己偿还不了,那么就可以找子女进行债务的偿还。按照法律来说,这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父母和子女都是独立的个体,各自对其民事法律行为负责(如果子未成年,父作为监护人对子行为承担后果),子无义务为父清偿债务。子女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父母共有的。根绝个人财产神圣不可被侵犯的原则,父母欠下的债,子女的财产是不用被拿来偿还债务的。

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案件都比几句规定更加的复杂,处理起来的时候也会考虑到更多层面上的东西。前段时间,某区法院就受理了一件“父债子偿”的案例,最终判决子女的财产被拿来偿还父母的债务。

原来李某夫妇为了做生意向朋友借了20w,后期经营不善导致逾期不能归还欠款,债权人无计可施只好告上了法院,李某夫妇自身没有可以偿还的财产了,但其儿子名下还有一处房产,最终判决债务由其儿子进行偿还。法院这样的判决主要是参考了以下两点:

1、子女的经济情况

换句话说,主要看子女财产的来源,上述案件中,该房产是李某夫妇给孩子16周岁的生日礼物,由李某夫妇出资购买,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因此,该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应李某某及其父亲、母亲共同所有,属家庭共有财产。

根据相关的规定,家庭财产是可以用来偿还家庭共同债务的。

2、债务人是否恶意转移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逃避偿还债务,就会选择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子女。如果给子女购置房屋是为了转移财产,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可被执行的财产。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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