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规定:工伤签订私了协议后,能否再申请仲裁赔偿?
法律人2023-09-11 12:44:340阅
陈某在某建筑公司做工,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012年3月某日下午,陈某在拆除房屋外架的工作时,不慎从架子上跌下,摔成重伤。
工伤发生后,公司为陈某支付了医药费,在出院时与达成一份补偿金协议,补偿金额为2.3万元。签订协议当天,公司支付了款项给陈某。
陈某拿上述工伤认定结果及伤残等级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公司认为,双方已达成协议,且协议里明确约定,陈某在收到公司支付的2.3万元款项后,不得向公司再主张任何费用,一切损失由陈某自负。
陈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起申请,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经开庭审查,作出仲裁,裁决公司应按工伤待遇支付陈某差额8万多元。
大律师提醒:
员工与公司签订私了协议,私下协议约定的补偿金如果低于相应工伤待遇标准的,员工有权通过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差额。
来源:粤西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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