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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注意:2018劳动法新规,禁止“劳务清包”,否则后果严重

法律人2023-09-11 17:47:570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需要签订合同的,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随着建筑业的不断深入改革和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也在不断的推进。

在工程实践中,有很多人将工程分包给别人来做,但工程总承包在项目发包、投标人资格、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的分包、联合体、计量体系、合同价格形式、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安全责任承担合同备案等方面,不同的地区也有着不同的差异。

施工方将劳务工程部分,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是属于违法行为,尤其是以下三点,尤其要注意。【点击文末蓝色字体 “了解更多”,就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哦】

1、禁止劳务清包。

所谓劳务清包,简单来说就是将工程包给包工头,进而来减少成本,加快效率的行为,这也是建设方为了防止有人在租赁器材上做手脚而控制成本的手段。但是关于这种分包方式,法律没有明确的解释,所以在使用的时候也要谨慎,不然发生了事故,后悔都来不及!

2、施工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现在很多工人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不能很好的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多的时候,只要不影响自己的工资和收入,对很多事情就会选择熟视无睹,其实这是不正确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点击文末蓝色字体 “了解更多”,就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哦】

3、劳务分包合同应该明确费用的计取方式。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能签“黑白合同”“阴阳合同”,尤其是一些选择按天给予劳务报酬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合法的。

来源:律师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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