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2015年安徽一桩与网友见面引发的悲剧
在如今网络飞速发达的今天,网恋已经成了人们潜意识可以接受的恋爱方式,正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各类的交友网站异常活跃,但这其中包含着多少不确定不可控的风险,没有人能说得清楚。洁身自好、保持警惕,对于那些热衷于上网交友的人来说,肯定不是危言耸听。2015年安徽的一桩血案便是警示:女子骗过老公到宾馆约会男网友,因200房费把命丢了。
2015年2月8日中午,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的宁静被一阵脚步声打破,来自合肥的男子徐某称自己妻子王芹失踪五天了。五天前,王芹称要来马鞍山找一个姓刘的女性朋友,第二天就回了。奇怪的是她不仅第二天没有回,接连五天都没有回,并且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徐某担心妻子出什么事,这才急忙从合肥赶到马鞍山,寻求警方的帮助。
接案后,警方本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家庭纠纷,妻子可能是心情不好离家出走什么的。然而介入调查后才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徐某称自己跟妻子的感情很好,出发前也并未有过争执。且两人的孩子才一岁大,她就算跟自己生气,也不可能不管孩子。警方随即对王芹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检索,结果发现她于2月3日来到马鞍山,登记入住了花山区一家宾馆。
根据该宾馆的登记,王芹入住的是1453号房,这是一个单人间。从监控记录中可以清楚看到,当天下午6点,王芹确实是一个人拉着行李箱进入了这个房间。整个过程十分正常,但从那以后,她便再也没有出过酒店的大门。可对房间进行了非常仔细的查找,王芹绝对不在这个房间中,她怎么会凭空从酒店的房间消失呢?
为找出真相,警方又对1453号房门前的监控进行了仔细观察,意想不到的是。次日凌晨0时19分,有一个男人进入了1453号房,是王芹给他开的门。男子进入房间待了十分钟,突然出来,不知道去干了什么。只能肯定没有离开宾馆,几分钟后,他返回1453号房。这一次整整待了一个多小时,2时01分,1453号房的门突然打开。
王芹夺门而出,然而被一双手拉了回去,这双手就是那个男人的。从王芹的表情来看,她应该是跟男人发生了争执,气恼的离开房间。无奈力气比男人小,刚跑出门口,就又被拉了回去。房间里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可从接下来的监控视频内容,警方推测出了一个猜测:这个时候,王芹很可能已经遇害了。
清晨6时43分,男子走出宾馆,顺着监控一路查找发现他是去了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只买了一个大号行李箱,随后回到房间,8时19分拎着两个行李箱离开。一个是王芹带去的,一个是他买的,而他买的那个看起来很沉。他都没法用一只手拖动,还得双手推,显得很费力。此后,宾馆保洁员进入房间打扫,并未发现异常。
那个较沉的行李箱,里面很可能是王芹的尸体!几经对比,警方确定进入宾馆的男子名叫崔有华,当即对其实施了抓捕。果然如警方猜想那般,王芹已经被他杀害且抛尸了,尸体就埋在郊外的树林里。说起来令人唏嘘,徐某所以为的跟妻子感情很好,只是他自以为。实际上王芹骗了他,她这一次去马鞍山并不是见什么朋友,而是见男网友。
也就是崔有华,两人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接触一段时间后互有好感。便想到了约会,由于崔有华本身也有家庭,便将约会地点定在了马鞍山。王芹先从合肥赶到,开了房便等着,崔有华随后从郎溪赶到。两人在宾馆干了些苟且之事,万没想到的是这对不惜背叛家庭也要寻刺激出轨的男女,竟然因为200元房费发生了争吵。
王芹不想付这个钱:“我一个女人,撒谎大老远跑过来跟你约会,总不能房费还让我出吧?”崔有华也不乐意,不知是觉得张口就谈钱太俗,还是因为出门太急没拿钱。又或者就是不想给,两人因此爆发了争吵,吵着吵着还开始动手。
王芹一看他打自己,大喊着要告他QJ就往外跑,崔有华自然是害怕之下拉回她。接下来的事就不受控制了,他使用宾馆的浴巾等物品捆绑住王芹,逼问她银行密码。但拿到了密码,崔有华也没有放过她,还是痛下狠手。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也是令人唏嘘,王芹为追求新鲜刺激,欺骗丈夫去外地跟男网友见面。一见面便开房发生关系,她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越过了道德的底线,甚至是法律的红线。《民法典》: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倘若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跟崔有华发生争执,那么她接下来是不是还会继续出轨?
当然,王芹有错,崔有华更是有错。明知王芹已有家庭,仍为了一己私欲,破坏别人的家庭。又在争执中残忍杀害王芹,他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还违背法律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崔有华先是逼迫王女士说出银行密码的行为,随后再实施杀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等方式,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
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这两者若只是具备前者,那么便构成抢夺罪。若只是具有后者,那么便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若是两者皆具备便应当以抢劫罪论处。而在抢劫后为掩盖罪证当场杀人,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那么像这种案件,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崔有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应当从重处罚,最终他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