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云南罗平县一桩婚外情引发的悲剧
以为的意外不是意外,这是一宗原本已经沉寂下来的死亡案,却因为一封突如其来的举报信变得扑朔迷离起来。随着案情的峰回路转,凶犯的身份最终被揭开,真相也让所有人不禁唏嘘,人性的丑陋竟能如斯......2012年9月的一天,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称五年前死亡的某村村民陈稳柱并非意外死亡。
而是眼见妻子黄菊仙就要被梁宝坤玷污,在与梁宝坤缠斗时,被后者打死的。这封信的到来让陈稳柱的死变得扑朔迷离,因为当初是黄菊仙表示,丈夫是在上楼挂玉米时摔死的。如果梁宝坤意图侵犯黄菊仙,为此杀害了陈稳柱,为何黄菊仙要替杀夫仇人遮掩罪行?难道是受梁宝坤威胁?这里面究竟有何隐情?举报信又是谁写的?
这封信必然是一个知晓内情的人所写,假如她说的是真的,那么陈稳柱便是含冤而死。当警方找上陈家,才发现陈稳柱的姐姐与弟弟其实早就怀疑他死得有蹊跷,因为死的现象不同。可他们无凭无据,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怀疑也就不了了之。如今匿名信重提,才想起当年的奇怪之处,但此时黄菊仙依然坚称丈夫是摔死的。
考虑到黄菊仙可能被梁宝坤威胁,因为她的两个孩子还比较小,有顾虑不是没有可能。警方转变了方向,先前往陈稳柱“坠楼”地点勘察,结果发现这个楼只有二点二米左右的高度。一般来说,这个高度不太可能摔死人,充其量受点轻伤。可以说是相当安全,当然也不排除他摔下来时碰到钉子,磕到头之类导致死亡的可能。
为彻底确定陈稳柱的真实死因,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决定开棺验尸,如果不查清真相那犯罪分子就会永远逍遥法外。遂在征求家属同意后,带着工具刨开了已经掩埋五年之久的陈稳柱的坟墓,法医鉴定显示:陈稳柱确实不是坠楼身亡,颈部软骨骨折、胸部肋骨骨折,一般的外力是不能够形成的。
最终的结论是系被他人扼颈所致机械性窒息身亡,死因确定,举报信所写应该是真的。梁宝坤与黄菊仙的嫌疑瞬间增大,警方依法对其进行讯问。最后还是黄菊仙没经住讯问,或许也是她对害死丈夫的愧疚,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原来举报信所说梁宝坤杀害陈稳柱是真的,但过程错了,实际上是黄菊仙伙同奸夫梁宝坤杀害了丈夫。
当时陈稳柱为一家生计常年在外务工,黄菊仙独自一人在家带着孩子,梁宝坤呢时不时的去串门。久而久之,两个人便生出了感情,甚至越过底线发生了关系。不巧的是,案发当日陈稳柱有事提前回到家中,当场捉奸在床。发现妻子奸情的他气恼不已,与梁宝坤发生争斗,期间黄菊仙就在旁边看着。
她并未帮丈夫,对于为什么选择帮情夫,黄菊仙给出的理由是丈夫对她不好。她提出,陈稳柱一直嫌弃她没能生个儿子,动辄打骂。她难以忍受,这一次见丈夫发现奸情肯定过不下去了,梁宝坤此前又在一旁煽风点火。说除去陈稳柱,他们两个人就可以在一起了,于是他们便联手杀害了陈稳柱并伪装成摔死。
可在杀害陈稳柱后,梁宝坤并未娶黄菊仙,因为他对于杀人一事耿耿于怀。害怕陈稳柱的冤魂找他索命,干脆外出务工,后来找了现任妻子。现任妻子在朝夕相处中偶然发现了陈稳柱的死因,辗转反侧,她决定还是把真相告知警方。不得不说这两个人实在荒唐,一个自以为杀了丈夫就能与情夫过上幸福的日子,反而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另一个勾搭有夫之妇不说,还因为所谓的厮守害人性命,既触犯了道德底线又触犯了法律底线。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中黄菊仙与梁宝坤违背公序良俗在先,又错上加错谋杀陈稳柱,其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且事后伪造证据,意图躲避法律的惩罚,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此案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未公布,但法律是公平正义的,相信他们最终都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一次出轨一次冲动,毁了三个人两个家庭,可见那句老话还真是没说出。劝君莫做风流事,自古奸情出人命,无论什么时候都一定要谨守道德底线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