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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动物伤人,由谁承担责任?——律师“以案释法”之周四人身财产保护篇

法律人2023-07-19 16:00:430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1日下午,王某携家人到郊区一家动物园游玩,在该动物园的摄影处骑马拍照时,王某不慎被从马背上摔落在地,造成多处外伤。在治疗过程中,动物园支付了王某部分医疗费。对于剩余医疗费,王某和动物园双方协商未果,因此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动物园支付剩余费用。

以案释法

本案被告动物园在园内开设骑马拍照项目,进行收费经营,其应对前来拍照的游客的安全尽到合理范围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被告动物园相关管理人员并未对骑马拍照的原告王某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致使王某从马上摔落。因此,动物园存有过错,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同时,原告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骑马拍照的危险性应当有一定的预见,但事发时过于惊慌,未充分注意到自身安全,其也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的证据也没有完全证明自己尽全部责任。因此,在本案中,被告动物园因没有尽到妥善的管理职责构成侵权责任,但受害人原告王某亦有过失,按照双方行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确定由被告动物园承担主要责任,原告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提示

动物园的管理职责,一是事前的管理职责。即在动物致害案件发生前,动物园有无在醒目位置放置相关注意通告,是否安排专门人员巡视,是否定期排查隐患等。二是事后的管理职责。即动物致害案件发生后,动物园有无及时安排抢救和治疗,有无进一步帮助受害游客。同时,游客在动物园的游玩过程中也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提高警惕,不要投喂、挑逗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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