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2019年下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地方篇之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地方篇
六、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1辽宁
重要政策
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文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水利厅
文号:辽住建〔2019〕97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行动方案》中特别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市场作用。一是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研究制定支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二是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领域,利用政府和社会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保障合理的投资回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提供融资。
2吉林
重要政策
A. 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吉政办发〔2019〕45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8 日
《意见》主要提出:
充分发挥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绿色产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子基金,落实引导基金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子基金管理人和社会资本进行奖励让利。通过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鼓励子基金加大 对绿色产业领域企业的投资力度,并鼓励引导基金进行跟进投资,支持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 型绿色中小型企业发展,促进省内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环保产业发展。
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扩大绿色投资。积极争取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资金支持。支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以及土地、水、大气等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引入 PPP 模式, 采取合理捆绑打包、上下游联动等方式,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探索将城市绿地建设、生态湖泊治理、矿山修复等生态类项目与符合要求的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包装、合理匹配的方式,通过产业项目收入补贴生态环保项目,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步提高。将符合要求的绿色投资 PPP 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部 PPP 项目储备库,优先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合理运用政府债券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地政府债券限额,用于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进一步争取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对有一定收益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利用专项债券给予重点支持。
B. 关于印发“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部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吉政办明电〔2019〕23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
“五项攻坚”行动方案包括《全省工业服务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消费供给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投资增长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招商引资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通知》指出要破解项目融资难问题。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加强谋划储备和前期推进,积极争取国家更多支持。
《通知》要求密切跟踪两批共491个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融资落实情况,定期梳理新增融资需求项目,及时提供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做好“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地方专场活动,搭建政银企对接、政策宣传解读、常态化股权融资路演三个平台。加强PPP项目谋划包装,继续运用门户网站、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渠道常态化向社会推介 PPP 项目。
3黑龙江
重要政策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黑政办发〔2019〕44 号
发文时间:2019 年 11 月 2 日
方案要求,要向社会公开各领域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信用承诺制。在发展服务业方面,方案明确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供给质量。
题图来源 | 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