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人2023-09-21 15:17:561阅
我爸于2020年9月29晚上8:00去单位上班,在(凌晨)4点多干完活回到旁边的休息室就一直没有出来,在(早上)七点多快八点的时候接班人员去了,才发现已经死亡,这情况算不算工伤?根据你的描述,你爸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条款从实质上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体现立法上的人文关怀。若你爸按照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晚上八点到单位上夜班,在此期间因突发疾病而死亡,这种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事故发生后,你爸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死亡证明等材料;单位未及时申请的,你或者你爸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直接申请。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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