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置居住权吗吗(《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法律人2023-10-29 05:13:030阅
房屋抵押后,房屋抵押人可以设立居住权的,但设立的居住权不得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但如果设立居住权对房屋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物权法》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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