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善用公司减资的意义及法定程序(原创,实用干货)
公司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它是以资本作为其存在的基础的。而资本则始终遵循趋利避害的基本原则,亦即以最少的成本,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利益,因此,注册资本的减少在特定情形下也成为了保护股东利益的一大举措。
一、公司大量资金闲置,亦即书面语常讲到的资本过剩。这种情形下,即使公司资金存入银行,回报率较低,与股东投资的期望值差距较大。
二、基于政策方针的变化或者经营不善,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及规模开始缩减。此时,公司资本已失去了证明公司资信状况应有价值。
三、公司连年严重亏损,股东也因公司经常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一、减资对股东而言,实质就是公司将其盈余返还给股东,相当于投资的一种变现方式。
二、公司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最高限额。因此,减资后股东的责任风险也变小了。
三、减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善用减资可以集中优势资源聚焦核心产业,可以提升公司财务形象并有助于实现公司的长远价值目标。
一、减资将导致公司本身净资产的减少或信用的降低。交易相对人往往会将公司注册资本作为衡量交易对象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尺,如果注册资本降低,将可能会影响公司在圈子里的信用等级。
二、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减资势必会影响到公司的责任承担能力,最终将会影响外部债权人的利益。
为了确保交易安全,保护外部债权人利益,《公司法》对于公司减资做出了严格限制。公司减资,必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董事会制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方案。
二、公司减资是法律规定的需要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法定事项,因此需就此事项召开股东会。
三、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四、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在审理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如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恒德置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0)民提字第79号】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减资违反法定程序,实质上属于抽逃出资”的裁判规则,表明了其对于违法减资的态度。而一旦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则所有股东应当就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在原出资额度内承担连带责任。
在特定情形下,适时运用减资对于公司、股东均有重大意义,但切记严格遵循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