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018年快到了!来不及休年假,清零、跨年还是补偿银子的?这些你必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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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4天,
2017年就彻底翻篇了。
这一年,
相信有的小伙伴和小编一样,
就连年休假还没来得及休!!!
咋整?
是清零、跨年还是补偿?
快来了解
未休年休假的正确打开方式
年假随意清零是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布置,也能够分段布置,一般不跨年度布置。单位因消费、工作特性确有必要跨年度布置职工年休假的,能够跨1个年度布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跨年为借口随意将带薪年休假清零,否则就是侵犯了职工的休息休假权。
跨年休只能跨1个年度
既然根据法律规定,带薪年休假不能清零,一般也不跨年度布置,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跨1个年度布置,而且必须征得职工同意。那么,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是不是可以无限累计,明年、后年、大后年都可以补休?
答案是:不可以!
因为带薪年休假也是有时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当年未休完的只能跨1个年度,也就是次年补休。
至于两年之外的未休带薪年休假,除非你能够举证而且单位也没有以时效为由,否则单位拒绝补休或者补偿,你也没办法。
3倍补偿金折成钱这样算!
如果单位因工作需求不能布置职工当年休年休假,且不能在次年补休,该怎么办?别急,法律规定可以折合成钱,而且还是高达3倍的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单位支付的这3倍工资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当年度未休年休假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支付了其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另行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即可。
特别提醒:
①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②职工以用人单位未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中法定补偿(仅200%部分)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宜认定属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