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4534

选聘物业公司,会是业委会履职遇到的最大的坎

法律人2023-10-07 11:27:460

顺利跨过去了,业委会也就稳了;掉下去了,业委会估计也长久不了。选聘物业,其实就是换物业的另一种说法。多少小区,成立业委会,就是冲这个目标去的。业委会成立了,要不要顺从业主意见,启动选聘物业事宜?肯定要的!不启动,那就是背叛业主,就是被现物业收买了!哪个委员扛得下这个压力?但换物业公司这件事,牵扯的利益实在是大。一般来说,物业合同都是三年。每年小区不论大小,都能收到数额不少的物业费,三年金额更大。更为重要的是,物业服务业属于稳赚不赔(赔钱的话,老板早就撤场了)。争夺利益,就容易白热化。

原有的物业公司,肯定不会轻易放弃,有意竞聘的物业公司,也会加足马力冲击。业委会委员,就成了焦点的焦点。这就看委员们怎么处理了。我的建议是:业委会只负责组织物业选聘事宜。但态度要相对中立,不要预设立场,非要选哪家物业公司进场服务。即使自己有中意的物业公司,也要让其正规接受全体业主的检验,大大方方走大门进场,不要随意开后门。具体的实务中,可能会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1、是否对现有物业公司作续聘表决?我的建议,是给现有物业公司一个机会。让物业公司就续聘事宜,拿出一份有诚意的合同,交由全体业主表决。如果业主不同意续聘,则进入公开选聘阶段。虽然法理上可以不需要单独就续聘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因为对外选聘,其实现有物业公司也可以报名。如果能够选上,也就效果一样。但多给一次机会,会在现有物业公司最终淘汰时,现有物业公司更容易心服口服(两次都没有选上,还有什么说的)。能避免很多麻烦事情。2、要不要预先进行筛选?或是直接交由业主海选?进入了公开选聘物业流程,要不要由业委会或是选聘小组,就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先筛选一道,也是头疼之事。我的建议,如果条件允许,就跳过某个组织筛选这个流程,直接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直接选。这样可以避免说是业委会委员或是某些特定的人进行了暗箱操作。唯一的缺点,就是要多投几次票,直到投出符合法定条件的当选物业公司为止。3、物业合同是先公示还是先确定主要条款,或是干脆不作要求?不作要求,肯定是不合适的。这样选进来的物业公司,不会比现有物业公司做得更好。公示全部物业合同和确定物业合同主要条款,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前一种模式,没有弹性;后一种模式,操作性大一点,但是谈具体条款费事。具体如何选择,由组织者综合小区业主的主流意见决定。4、其它问题(略)总而言之,物业选聘工作,是业委会急需处理又最难处理的头等大事,是业委会委员面临的最难的考试。最终业委会会交出何种答卷,这就需要业委会委员好好思考了!

赣州找律师,就找“律赣州”

律赣州运营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管理法律纠纷处理、

业委会/物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