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物业公司,该如何设定标准,以比较优劣?
选聘物业公司,就涉及到一个评定标准设定的问题。这是一件棘手的事情。
以我的观察和研究,得出的不算严谨的结论是:绝大部分的物业公司,像是二房东。因为物业公司承接下的小区的物业服务,大部分工作都是外包,自营极少。保洁外包是最常见的。小区的卫生保洁,由物业公司发包给家政公司;秩序管理也是外包,将该项目发包给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委派保安人员到小区提供秩序管理服务。电梯维保,这自然是发包给电梯维保公司处理。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物业公司按台支付服务费,电梯维保公司定期维保。电梯小修,要么维保单位支付,要么物业公司承担费用。电梯大修,肯定是动用住房维修基金了;消防设施维护,也是参照电梯维保处理,对外发包。园林管护保养,发包给园林公司处理;虫害消杀,也是由消杀公司进行处理,物业公司支付费用。有的小区,连停车收费和广告经营,也是对外发包。那物业公司还剩下什么是自营的物业服务项目?有多少个员工是自聘员工?对于物业公司对外分包物业服务内容,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也没有什么可以指责,只要能把小区管理好就行。但是,在小区选聘物业公司的时候,难题就出来了:既然绝大部分的小区物业服务,物业公司都是对外发包。那所有的物业公司,理论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如何一较高下,就很困难了。有些小区在物业选聘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效果好坏,还要看执行情况):
1、小区改造资金多寡。因为小区存在各种问题,都需要资金改造。在同等条件下,物业公司投入改造资金越多,小区业主就越能得益(因为物业费固定不变,但是物业公司愿意多投钱改造小区,相当于是物业公司让利反哺小区)。因为物业公司都没有进场服务,无法比较哪家的服务质量如何;在其他小区服务效果的差异,也会因各个小区现状不同,不具有可比性和可复制性。2、物业服务人员的配置数量。人数越多,小区服务质量肯定更有保障。3、物业服务标准等级。这个其实不好评估,因为是未来发生的事情,且对物业公司的考核,是一个很繁琐的长期的过程。4、履约保证金。这个也是越多越好。5、物业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的设定。比如违反承诺标准,每次承担的违约金数额。6、公共场地的经营与分成。物业公司索要越多,小区所得越少;反之亦然。因此,物业公司分成比例越低,小区业主获益越大。7、物业费用共管账户的设置。这是薪酬制的一种变异。如果小区能够控制物业费的支配,对于小区业主来说,绝对不是坏事,反倒是一种利好。8、其它(略)。结论:在每一个特定的小区,现状与收费标准不变。在物业公司无法进入小区,提供试用服务。且物业公司普遍存在,分解服务项目,对外发包的现实情况。如何设定物业公司选着标准,需要物业选聘工作的组织者,发挥聪明才智。既要招聘出对小区最优的物业公司,又要尽量规避业主对组织者的合理质疑。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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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赣州运营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管理法律纠纷处理、
业委会/物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