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5891

分期开发交付的小区,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法律人2023-10-21 09:49:480

有读者咨询:

某街办辖区有一个小区想成立业委会。该小区分三期开发,第一,二期已经建好交付,业主们已入住三年有余。第三期还没有开始建,已烂尾了。街道办事处收到该小区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后,发函给房开公司。该公司回复,其未开发地块第三期建筑面积占比,已经超过了小区这三期加起来的建筑面积的50%。公司基于实际考虑,不同意小区成立业委。业主这边又在不停投诉街办工作人员不作为,该如何处理?‍‍‍‍‍‍

我的回复是: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就组织成立业委会;不具备条件,不组织成立业委会,也不能算是工作人员不作为。如果非要推进成立业委会工作,也没有问题,但是结果大概率是小区业委会成立不了——开发公司作为业主,会投反对票——大家都白忙活一场。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该小区一期二期的业主,联名向政府主管部门,递交物业管理区划变更申请。如果可以拿到变更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证明,将已经交付的一期二期,单列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将未开发的第三期,单列为另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这样就可以在已经交付的小区一期二期范围内,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不过这种可能性较低。只要是这三期不同地块的公共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基本上行不通。

小区成立不了业委会,对于小区一期二期的业主来说,可能无法接受。但是在法律没有作出调整修改前,大家只能依现行法律法规办事。毕竟对于开发商而言,它也是业主,一种特殊身份的业主。

本文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赣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库成员

擅长处理:物业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