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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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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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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是捡的,不是偷的,
判我刑
,不服!”再审法院:无罪
江苏南京,事发当天下午6点左右,男子闫某骑着电动车,路过地铁站。同时,在附近某公司上班的女子蔡某,因事外出,需要乘坐地铁,其女同事高某,便用电动自行车载着她,送她去地铁站。两人到达地铁站口后,女子蔡某在下车时,口袋里的手机不慎滑落,掉在了地上。而女子蔡某和其同事高某,二人均未察觉,下车后,她俩站在路边,有说有笑地聊天。
法律人
2023-06-01 1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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