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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女友跳江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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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女友跳江自杀
法律新闻
“分手后,
痴情女友跳江自杀
,我需要赔偿吗?”法院:驳回
重庆江津,单身男子赵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女子王某,便对其展开了热烈地追求。在男子赵某的追求下,没过多久,女子王某便沦陷了,二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很快就一起居住,过上了二人世界的生活。起初,男子赵某非常在意这段感情,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为女子王某花费了2万多元。然而随着交往的加深,男子赵某逐渐发现,女子王某性格偏执,不适合做终生伴侣,便提出了分手。
法律人
2023-06-01 23: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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