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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在酒店见面

  • 我们是网恋,约在酒店见面,不是嫖娼!法院:证据不足,撤销

    四川成都,男子刘某和女子陈某,两人都是网络游戏爱好者,双方通过网络相识,互生好感。时间一长,熟悉后,男子刘某便提出见面。女子陈某在经过几次婉拒后,最终答应了。事发前的一天,女子陈某答应和男子刘某见面后,男子刘某十分高兴,也非常慷慨,直接给女子陈某转了1万元,让她来成都和自己见面。一天后,二人如约在成都某酒店见面,交谈甚欢,相见恨晚。然而,就在此时,警察突然出现,将二人带走调查。
    法律人2023-06-02 01: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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