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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8岁少年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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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8岁少年买
法律案件
2014年,
四川18岁少年买
“玩具”,却招来大祸,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在日常生活中有点小爱好很正常,但千万要注意,无论是什么兴趣爱好都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一旦超越法律的底线,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刑事处罚的。那到时候搞不好要去牢里待上几年,为一时兴趣爱好,搭上几年的青春多不值得。四川男孩刘某蔚便是个例子,他痴迷买“玩具”却招来大祸,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法律人
2023-06-09 1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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