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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短

  • 律师带斧头开庭,竟不予处罚!这是“护短”吗?

    广州普法点击关注我们导语律师“带斧头参与庭审”律协不予处罚,这不是“护短”,而是法治精神的真正体现。近日,泉州市石狮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两名辩护律师未经法庭许可,擅自携带斧头参与庭审,严重危害法庭安全。该消息乍一听确实很刺激,也在法律圈炸开了锅。石狮法院随后对涉事律师罚款500元,并书面建议泉州市律师协会进行调查处理。
    法律人2023-06-12 18: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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