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案例
最高法案例:“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
2019-09-25“违约金与赔偿金”二者能否同时适用,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关键在于违约金的性质到底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梁慧星教授认为违约金是赔偿性的,就不能与赔偿金和实际履行并用。王利明教授认为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不具有赔偿性,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0005最高法案例:买卖合同也可按照接受货币一方确定管辖法院
一个利用碎片化时间阅读学习的法律自媒体!宣讲法律知识,分享法官学者实务文章,高院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来源:民事法律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辖26号原告:郑孟君,男,汉族,1970年1月9日出生,住湖南省隆回县。被告:肖爱民,男,汉族,1972年12月10日出生,住云南省昆明市。0002最高法案例:民间借贷纠纷,律师费、违约金、利息之和超24%的部分不支持
前言虽借款合同有约定,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但对于利息已达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违约方另行支付律师费是否应当支持,实践中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支持律师费。《借贷规定》中的“其他费用”应当与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在性质上相同,而律师费的性质与逾期利息、违约金性质不同,且产生原因和作用也完全不同。律师费不属于“其他费用”,不应当受到年利率24%的限制,应当支持律师费。0001最高法案例:集体土地上征地公告发布后,强拆行为主体的推定
【裁判要点】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才具有依法征收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职权,发布公告亦是其履行职权的表现。因而,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内的情况下,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违法强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主体实施。【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人2023-08-07 20:15:520001最高法案例:是否应执行债务人“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判定规则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832号裁判要旨涉案房产系债务人出资购买,但该购买行为以及登记在债务人之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时间均早于涉案债务形成之前,故从时间节点看,债务人将房产转移登记到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并非为了躲避债务。此外,虽然该房产系债务人出资购买,但其已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完成赠与行为。故该房产为债务人之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应当用于清偿案涉债务。0000最高法案例:是否应执行债务人“未成年子女”财产的判定规则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案号:(2019)最高法民申832号裁判要旨涉案房产系债务人出资购买,但该购买行为以及登记在债务人之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时间均早于涉案债务形成之前,故从时间节点看,债务人将房产转移登记到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并非为了躲避债务。此外,虽然该房产系债务人出资购买,但其已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视为完成赠与行为。故该房产为债务人之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应当用于清偿案涉债务。0000最高法案例:约定以物抵债但未办物权转移的协议效力如何确定
最高法案例:约定以物抵债但未办物权转移的协议效力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协议效力如何认定?最高法院认为: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所有权归自己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法院应继续审理。0000最高法案例: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2016
最高法案例: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裁判要旨】城中村改造方案批复系根据地方性文件的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改造方案的内部审批行为,并不直接对外创设权利义务,仅系整个城中村改造的一个程序性环节。【案号】(2016)最高法行申4469号行政裁定【案由】再审申请人张俊峰、张海勃因诉西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安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一案【一二审情况】0000最高法案例:关于空闲院落、土地使用权、无证未登记房屋的征收补偿
☑裁判要点关于空闲院落,土地使用权系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时应考虑的因素,并非房屋征收补偿范围。关于无证未登记房屋,被征收人应提供证据或依据证明其无证未登记房屋属于依法应予补偿的合法建筑或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最高法行申7189号法律人2023-07-13 21:12:310000最高法案例:租金损失属直接损失范畴,法院应判令予以赔偿
因行政机关发布征收决定与实际赔偿相隔过长,法院以判决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赔偿标准,判令赔偿被征收人房屋损失。被征收房屋系门面房,被拆除时被征收人出租给他人作为经营房并收取租金,该项租金损失属直接损失范畴,法院判令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申6908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政府。住所地:陕西省泾阳县中心街190号。0000最高法案例:房屋被强拆后签了协议,拆迁户仍有权提起强拆诉讼
【裁判要点】在行政强制拆除案件确认诉讼中,即便实施征收的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行为实施后与被征收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或者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确认诉讼中仍与强制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被征收人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再308号法律人2023-09-24 11:37:390000最高法案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权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0000最高法案例:建筑物的形成时间无法查清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裁判要点】对于建筑物性质的认定,除了考虑相关法规的出台时间外,还要考虑到建筑物形成后将持续存在,该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行为,不宜笼统地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处理,涉案建筑物的具体形成时间无法彻底查清,导致其性质介于合法与违法之间,应当予以适当补偿。【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申1214号法律人2023-09-08 15:04:070000最高法案例: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你,未必就归你!
▌裁判要旨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夫妻双方签订《自愿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但是双方未进行不动产物权的转让登记,物权的转让不发生效力,涉案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391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凤珠。0000最高法案例: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
法律人2023-08-07 20:21:010000最高法案例 纪要观点:印章真实≠协议真实;印章不真实≠协议无效
最高院案例裁判观点及会议纪要观点印章真实不等于协议真实;印章不真实不等于协议无效一、最高院:印章真实不等于协议真实案例(2014)民提字第178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3期(总第233期)二、最高院:用“私刻公章”签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案例(2016)最高法民申255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三、最高院:加盖真(假)公章的法律后果及举证责任安排0000纯干货!最高法案例:“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
导读“违约金与赔偿金”二者能否同时适用,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关键在于违约金的性质到底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梁慧星教授认为违约金是赔偿性的,就不能与赔偿金和实际履行并用。王利明教授认为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不具有赔偿性,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0000有变化!最高法案例:打破“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不合法”!
▌导读:遇上纠纷或不顺心的事,你会私自录音存证吗?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5年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中指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但广东珠海的一则民事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和两次提审,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审中采信了当事方提供的一段私自录音,判决结果最终“逆转”。▌案件介绍0000有变化!最高法案例:打破“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不合法”!
遇上纠纷或不顺心的事,你会私自录音存证吗?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5年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中指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但广东珠海的一则民事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和两次提审,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审中采信了当事方提供的一段私自录音,判决结果最终“逆转”。▌案件介绍0000最高法案例: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裁判要旨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主体契约自由的体现,除具有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和对守约方的补偿性功能之外,还应体现预先确定性和效率原则。约定违约金降低了发生纠纷时合同主体的举证成本,使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即明确违约后果,从而做到慎重订约、适当履约,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法、审慎、适当。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