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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

  • 高院案例 评析:“离婚证”能否作为免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依据?

    离婚证不能作为当然免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依据——安徽高院裁定张某等诉王某等债权转让合同案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9月26日第07版作者:孔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要旨夫妻一方在领取离婚证后对外举债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相关债权人有权请求另一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号一审:(2017)皖1503民初1597号二审:(2017)皖15民终1229号
    法律人法律知识2023-07-29 06: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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