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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法院不采纳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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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法院不采纳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
律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
透视法院不采纳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
作者:董建明律师单位:广强律所知产刑辩团队(专于商标与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研究及辩护)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具有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高度融合的重要特征,两者密不可分、互相关联。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一般从三个方向着手:一是非公知性鉴定。被害人主张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二是同一性鉴定,被害人、被告人所使用的技术信息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同。三是损失金额鉴定,对被害人因被告人的侵犯商业秘密而遭受到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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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0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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