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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继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 【公证普法】法定继承中,”曾经”的继子女还享有继承权吗

    近日,家住江北新区60岁的汤大妈来到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咨询房产继承问题。汤大妈和丈夫李大爷是再婚夫妻,二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内生育一女。李大爷在此之前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未生育子女,第二段婚姻也只维持了七年,当时的配偶与其前夫所生之子张某(时年三岁)随李大爷共同生活。李大爷与汤大妈婚后购买了一套坐落于江北新区的房产登记在李大爷名下,今年上半年李大爷因病离世。
    法律人2023-09-01 11: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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