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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养老金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 以案释法——冒领养老金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企业退休职工刘甲于2011年8月18日死亡,但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而是一直冒领其养老金及医疗门诊费。直至2013年3月底其家属到武进社保中心支付一科要求结付丧葬抚恤费,至此武进社保中心才发现该退休职工早已死亡。中心于2013年4月起停止发放刘甲养老医疗退休待遇。
    法律人2023-09-25 17: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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