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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是否应予扣除

  • 【建纬观点】案例分析:清单计价模式却约定固定总价,暂列金额是否应予扣除

    张雷,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同时拥有建造师,装修工程监理师,造价员等工程类职业资格。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法学学士,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学位。著有《工程造价法律实务》一书及工程法务、商务、招投标、造价管理等领域数百篇专业文章。专业服务于建设工程领域各方当事人。本文节选自《工程造价法律实务》,由本所主任助理韩如波律师及其团队加以修订。判决出处
    法律人2023-05-19 17: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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