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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如下4种侵权行为,劳动行政部门直接处理

法律人2023-08-07 20:31:430

很多员工在工作时会发现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或者是经常加班但是没有加班费,甚至在国家的法定假日里加班,仍然不给加班费。面对单位的这些情况,员工如何维护的自己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者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此款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另一种情况是选人单位无理由的拖欠劳动者工资,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没有任何理由的拒不发放工资,故意拖欠数日或者数十日才发放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此款规定的是,员工加班后,用人单位本该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却以各种借口不支付员工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假日,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这样的节日,员工加班的,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也就是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又不给补休的,需要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在支付员工工资时,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给劳动者的钱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这也是用人单位在一定的程度上故意为之。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此款规定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当事人商议后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也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以上4种情况,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工资的,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转自: 法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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