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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一字之差,结果完全不同!

法律人2023-08-08 13:19:224

我们都知道入职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签的到底是不是劳动合同,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等到发生纠纷时,才发现原来是劳务合同,这时你的很多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了。那么,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记住,以下这些情形你务必要搞清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不确定,即可以是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双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中,双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关系,有的仅是经济关系;

(3)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而劳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只需给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而不需要购买社保,因此,若劳动者要求对方为其购买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适用不同: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纠纷则依据《合同法》进行审理,不能适用劳动法。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相比,对我们劳动者更有利的是劳动合同。而区分我们应该签“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除了以下这些情形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外,其他的通常为劳动合同:

1、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是指年龄在16周岁至退休年龄范围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因此,就算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只要其与劳动者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都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双方签订的为《劳动合同》,否则为《劳务合同》。

2、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返聘人员;

依法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因为已达退休年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根据《劳动法》规定,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因此,这些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为《劳务合同》。

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这个是指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人已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其他地方以兼职身份继续工作的,这种情形不需要与后用工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

4、企业内退人员等;

内退,也即在企业内部提前退休的意思,但实际上双方又保留劳动关系,由原单位继续购买社保,只是员工无须在岗的情形,因此这种内退人员在另一单位就业的,按劳务关系处理,新的用人单位不必为其购买社保。

5、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因为临时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不像正式的员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这种情形下双方的关系按劳务关系处理,可签订劳务合同。

来源:法务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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