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律规定:“三期女员工”合法权益,这3点你务必知道!
三期女员工就是指正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员工,由于三期内女员工劳动能力下降,无法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如既往的效益,因此在职场中不占优势,甚至以往有用人单位辞退三期女员工的现象。为此,我国法律出台了有相关条例特别照顾三期内的女员工,以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1、三期女员工享有合法假期及待遇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6、7条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用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或者生育多胞胎的,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则享受42天产假。
有的用人单位擅自误传法律条例,自行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或者未婚先孕的女员工无权享受三期待遇,不给假期以逼迫员工辞职,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严重违法的。我国法律在三期女员工的休假上只说明怀孕即享受待遇,并未有其他任何限制。
2、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与三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42条第4点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辞退三期女员工。当然,这里的法律保护也不是无底线的,根据劳动法第39条相关规定,如果该三期女员工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极大损失;或存在欺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时,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合约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与三期女员工解约
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女员工在三期内不能辞退,但是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约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总没问题吧?事实上,这也是不行的,虽然说并不要求用人单位与三期内女员工自动续约,但《劳动合同法》也明文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应该将劳动合同续延至三期满止。也就是说,得等女员工产假休完了,双方再决定是续约还是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3点是三期女员工最基本的待遇,此外,缴纳了社保的员工在生育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单位在三期女员工休产假期间同样要为其缴纳社保。
来源:律师帮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