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200

扣发员工工资,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丨子非鱼说劳动法

法律人2023-05-19 15:32:590

作者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 李羿楠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因不当行为,可能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有的虽然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但是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这两种情况,企业能否从员工工资中予以扣除工资,以达到处罚和警示的作用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里是指每月扣除的上限及扣除后剩余工资的下限,不是只能扣一个月的意思。如果员工仍继续在履行劳动合同,则可以继续扣下去。

注意,公司能扣款的前提是公司能够举证员工的行为造成了公司损失,且能够提供损失计算的依据及经济损失的数额。如果无法举证,就算是客观上存在损失也不能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款。

对于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但是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虽然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企业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奖金待遇。企业可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违纪的具体行为,如几次旷工、迟到或因过失造成企业损失达多少数额等即视为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此外还须明确扣发奖金的数额,如依据员工违纪不同程度规定相应将减少多少奖金数额。最好的处理方式是采用各种逆向奖励的方式,比如设立“全勤奖”,针对无迟到早退、无病假、事假、旷工等现象予以发放,而对于那些存在迟到早退及请假旷工等行为的,则可以不发该笔全勤奖。

此外,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扣发员工的工资,经过员工同意公司是可以扣发工资的,建议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

如何关注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