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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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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最高院裁判观点
: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表现代理的认定问题)
来源|民事审判
法律人
法律知识
2023-07-19 0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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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未加盖公章,合同相对人应举证证明该行为系履职行为
裁判要旨:合同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没有公司加盖的公章,因此,合同相对方就要举证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时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行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私下行为。合同相对方不能证明的,公司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再161号民事判决书第一,关于《回购股权通知》上蓝宁的签字是否是履行保利天然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问题
法律人
法律知识
2023-05-19 09: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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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最高院裁判观点
:物的担保合同生效但担保物未办理登记情形下担保人责任的承担
最高院裁判观点
:物的担保合同生效但担保物未办理登记情形下担保人责任的承担此案例刊载于2019年《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3辑(2017)最高法民终934号裁判要旨
法律人
2023-07-27 12: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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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实际遭受的损失无法确定的,可参照违约方因违约所获得的利润确定
法律人
2023-05-18 17: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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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最高院裁判观点
:以物抵债但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不能排除执行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转自:民事法律参考(2017)最高法民终356号1.从物权公示的角度来看,被执行人是案涉房产的所有权人。虽然以物抵债的债权人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屋,但不能据此已经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
法律人
2023-05-11 1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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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不能仅以出借人银行流水笔数多、数额较大的情况即认定其为“职业放贷人”
【裁判要旨】“职业放贷人”是指出借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等特点,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对于出借人银行流水笔数较多、数额较大的情况,不能排除其合法资金往来可能性,在对方未提供充分证据对出借人系“职业放贷人”加以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在本案中作出出借人行为属于“职业放贷人”的必然认定。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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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03: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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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先盖章后打印的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9)最高法民申4393号裁判要旨主张法律文书系“先盖章后打印”的当事人不能证明公章系盗用形成的,该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
法律人
法律知识
2023-06-18 06: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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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最高院裁判观点
:双方存在特殊个人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责任
(2019)最高法民申2190号裁判要旨: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承诺到期返还的合同,合同双方需达成出借和使用资金的合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出借人实际给付出借款项。2.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存在特殊个人关系时,债权人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对其与债务人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实际给付借款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人
2023-06-09 00: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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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观点
:买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合同有效
来源:法客帝国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申1365号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本案二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的主要事实是否缺乏基本证据证明以及适用法律是否错误。1.二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的主要事实是否缺乏基本证据证明二审法院对案涉合同效力,系通过会议纪要和协议书,以及福建高院为何易所做笔录等相关证据进行认定的。
法律人
法律知识
2023-05-19 19: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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