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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职工未申请休年假,过期作废?劳动法:可要求补偿!

法律人2023-08-12 09:10:310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作为一种员工福利,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毕竟辛辛苦苦为公司工作了一年才争取到的带薪休假。但快过年了,仍然有很多劳动者还未休或未完年假。现实中,有不少公司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经营,规定员工只能在特定月份修年假,否则过期视为放弃休年假权利。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未申请休年休假,单位就可以不给年休假补偿吗?

一、“逾期作废”的规定合法吗?

单位规定年休假逾期作废,这是不合法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即只有在劳动者自愿放弃年休假的情况下,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补偿。而“年休假逾期申请视作自动作废”的规定,明显非劳动者自愿放弃。

二、公司有权调整员工年假申请么?

实践中,用人单位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需征得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应支付员工未休年休假天数相应三倍的工资报酬。

年假时间与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公司不给休年假又不给补偿违法么?

公司在员工申请休年假的时候应该保障员工这一权利,若是不予的,就是违法行为,员工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两方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除未休年假补偿外,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来源: 法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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