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存在以下情况,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员工也不能要求赔偿
我们曾多次谈到过劳动合同,特别是说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今天我们来看另外一个事例,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不用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是怎样一种情况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小王他是一个模具工人,在前几份的工作当中,都是在一些模具厂里面上班,在上一份的工作当中,小王因为用人单位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在辞职的时候去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获得了劳动仲裁支持,获得了双倍的工资。
他就来到了第二份工作的时候,整个工作环境也还算是蛮顺利的,但是他产生了一个小心思,他就想着,如果我不签劳动合同,我再辞职的时候,我不但是可以随时辞职,而且还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通知小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小王多次借故不签合同,对用人单位签发的邮件,以及发送了相应的短信提示都视而不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差不多半年。
刚好也差不多临近春节了,小王就想着现在每个月工资5000块钱,我在这里工作了半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他应当支付我双倍工资,他至少支付我五个月就是25000的工资,而且的话马上就要过春节了,我倒不如高高兴兴地拿着这笔钱回家过春节算了。
因此就找到了人事主管,用人单位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要提出辞职,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你应当支付我双倍工资。
小王提出这个要求之后,满以为用人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要求,爽快地给自己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但是没想到,用人单位的一番话给小王当头一棒,人事部经理不急不慢地说:小王,做人咱们要讲究诚信,我们单位再三通过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你来签劳动合同,你自己怀了小心思不来签。
对此,这个过错应当是在你这一方,而不在于我们用人单位,你现在来提出双倍的工资,是非常不厚道的。而且法律也是不可能支持你的,你可以去咨询相关的律师,或者自己去查看相应的条文,对于人事部的提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相应的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
第二十一条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两倍工资。
那么在本案当中,小王他作为一个劳动者,其实应当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小王就试图利用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试图钻法律空子,在用人再三要求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都予以拒绝,反而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从被工资,对此做法是非常不正确的。
来源: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