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官
【普法】最高院法官:离婚案件中有贷款及增值房产的分割方法(收藏)
一、案情简介甲男2004年购房一套,当时价格18万元,甲男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万元,婚前甲男还贷本息合计5万元。2008年甲男与乙女结婚,房屋价值41万元,产权登记在甲男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10万元将贷款清偿完毕,其中本金7万元,利息3万元。2012年离婚时房屋现值90万元。0002最高院法官: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符合3个条件即有效
导读: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房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涉及夫妻双方的基本居住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将会造成另一方重大的财产损失。法律人2023-09-22 08:59:5600002021.5.10发布!最高院法官: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近年来,由于房价高企,子女购房财力有限,往往需要父母的资助,为了子女能够安居乐业,很多父母也是倾其大半生积蓄。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以及归属关涉各方切身利益,往往成为社会热点。婚姻法解释二和婚姻法解释三对此问题均有规定。此次清理中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体系化整合,删除了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在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0000最高院法官: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应否返还?
典型案例当事人:原告:刘某;被告:张某。2015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张某和刘某经人介绍相识,2016年农历正月初六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2016年2月26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前刘某收取了张某所送过大礼38,800元、上轿礼10,000元及“三金”等,婚后无子女,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需要分割。0000最高院法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2021.7)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等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仍有争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32条对此作了规定。准确理解这一条,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关于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人员建立的用工关系的性质认定。0000最高院法官:夫妻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符合这几个条件就有效!
不动产应该能称得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最常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了,但是实务中常常会发生夫妻一方基于某些原因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了,这时候就会对另一方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当发生这类情况时,法院是怎么裁判的呢?什么情况下会认定出售行为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会认定出售行为是无效的?我们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法律人2023-08-07 23:22:170000最高院法官:二审发回重审情形的司法认定
来源/法语峰言赐稿作者/李相波第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适用的程序,目的是通过二审裁判对可能存在瑕疵的一审裁判进行纠正,从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与此同时,为了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审理以及当事人的程序利益,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70条也规定了在两类情形下,二审法院可将案件发回重审:一是0000最高院法官:新民诉法解释下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与协调相关几个重要问题
作者:曹守晔[最高人民法院]杨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来源:《人民司法》2015年第21期第23-28页转自: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阅读提示: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13—516条是对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的具体规定,是对于新民诉法执行程序依法转破产程序进行的引导性规范和解释。[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0000最高院法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最新难题、典型判例及裁判观点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如何认定责任归属是关键。汇聚以最高院专家型法官领衔的百位法官心血、凝练数千真实案例和裁判要点,超牛作者、超多干货的民商事审判宝典——“裁判要点与观点丛书”之《道路交通案件裁判要点与观点》分册将全面解读,现撷取以下部分以飨读者。一、相约出游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0000周末选读/最高院法官: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之司法认定—基于36份裁判分析
周末选读/最高院法官:合同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之司法认定—基于36份裁判分析来源:法语峰言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0000最高院法官:审判实务中民事再审的12个误区!
来源:诉讼无界作者:王朝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程序是针对不当或错误生效裁判的再救济制度,为废弃生效裁判既判力、执行力、形成力等一系列拘束效力的法定途径,属诉讼法意义上的形成之诉,在我国民诉法中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于实务而言,不必过于纠缠称谓差异,而在于将该理念渗入具体操作规范,以解疑难问题或纠正不当认识。0000最高院法官:新民诉法解释用48个条文规定一审程序,这四大问题你一定要把握!
文/肖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法学博士来源/《法律适用》2015年第4期一、庭审对象:人民法院的审理对象是否应受到争议焦点的约束虽然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趋向是从超职权主义模式向当事人主义与法院职权主义兼容模式,但在实务中,个别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仍存在滥用诉讼指挥权、超职权主义倾向(实务主要表现为超越当事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当事人争议焦点以外的事实进行主动审查)。0000最高院法官:“房”与“地”分别抵押时,效力如何认定?
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均规定了“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基本原则,旨在强调“房地一体”,即强调权利转移时一定要保证权利最终归属同一个权利主体。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土地和房屋在绝多数地方实行分别登记制度,造成两种权利在事实上的分离。0000最高院法官: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裁判规则|超详
本文内容阐述极其详尽,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关于没有约定利息和约定不明的处理,给予了明确的解读和分析,非常权威。特此转载一下,供朋友们学习和参考。【阅读声明:此文为2016年撰写,或有个别法条更新,但不影响现在的裁判观点和规则。】《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0000最高院法官: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2019年后都这么判)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争议解决”投稿邮箱:attorney110@163.com交流合作:微信号lawstime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是损失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起来看看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权威解读——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1、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0000最高院法官: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2019年后都这么判)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是损失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起来看看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权威解读——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1、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0000最高院法官: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子能否任意撤销?(附详细说明)
作者:最高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来源:原出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5辑▌裁判要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请求撤销赠予条款的,人民法院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争议焦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律人2023-05-20 01:39:140000最高院法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
民商事案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一定程度反映国家经济运行的健康状况、经济社会关系和谐程度。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的发展,对于扩大产业规模、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关联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发挥重大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重不大,但在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呈现新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法律人2023-05-20 00:58:460000最高院法官:约酒、约球、约游中人身伤亡赔偿应当这样判决(附20条裁判规则)
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是损失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起来看看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权威解读——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1、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0000最高院法官: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子能否任意撤销?(附详细说明)
作者:最高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来源:原出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5辑▌裁判要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与解除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在双方当事人已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反悔请求撤销赠予条款的,人民法院经审查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争议焦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律人2023-05-19 18:22:420000最高院法官: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子能否任意撤销?(附详细说明)|转需
作者|最高法院民一庭吴晓芳来源|原出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55辑争议焦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可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案情摘要:王某与李某2010年9月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未成年的儿子所有,儿子随王某生活,该房暂由王某与儿子居住。00002021.5.10发布!最高院法官: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1年第13期作者:郑学林刘敏王丹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