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第三人撤销之诉”6大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其第56条增加第3款,即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作为一项相对较新的案外人(准确地说是诉讼第三人)救济程序,其在民事诉讼中既有独立新诉的地位,又兼具一定审监效果。0007【离婚手册】最高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精华版(2019年5月最新)
来源:法律读品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0004最高法院“第三人撤销之诉”6大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其第56条增加第3款,即为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作为一项相对较新的案外人(准确地说是诉讼第三人)救济程序,其在民事诉讼中既有独立新诉的地位,又兼具一定审监效果。法律人2023-07-17 00:04:590004最高法院:政府政策变化是情势变更还是商业风险?情势变更的判断标准和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判断是否属于情势变更需从可预见性、归责性以及产生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裁判要旨判断是否属于情势变更还是商业风险,需要参照合同约定,并从可预见性、归责性以及产生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案情简介一、张翔系个人独资企业地质煤矿的投资人。2012年8月15日,张翔与任维俊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将地质煤矿名下的全部资产和权益以及张翔持有的地质煤矿100%股权共作价1.06亿元转让给任维俊。0003最高法院:银行违规发放贷款是否有效(10个)裁判观点一览表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审查义务,不会导致贷款合同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归于无效。但齐精智律师提示如果因为银行信贷经理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个人会承担刑事责任。一、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对发放的贷款履行封闭管理义务,并不影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0002最高法院: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是否有权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
【裁判要旨】1.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因此,当原祖宅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继续居住之后,其有权申请重修祖宅或者根据规划向所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异地建房居住建房。0002最高法院:出资后未能成为公司股东,未享有股东利益,可以起诉返还投资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最高法民申2351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德义,男,1946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枣庄市市中区。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枣庄奥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爱玲。0002最高法院:没有借条,只有转账凭证,民间借贷诉讼这样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最高人民法院观点:原告作为主张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一方,虽然没有能够提交借款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即应当认为其对与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事实完成了初步举证。此时,被告如果提出双方之间款项支付的其他事实基础,则需对其主张予以举证证明。法律人2023-06-14 04:52:280002【离婚手册】最高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精华版(2019年5月最新)
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0002最高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5种法定情形 14条意见
婚案再次开庭后,早晚读书总经理李国庆发布新视频,称希望离婚冷静期别影响判决离婚。他说,因为疫情离婚一拖再拖,现在要如何质证感情破裂,又几个晚上没睡着。怎么质证?李国庆的吐槽成为了焦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完全破裂,是准予或不准离婚的界限。那怎样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今天,法务之家小编特邀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文丽琼律师,为朋友们进行答疑。法律人2023-11-25 06:10:440001最高法院: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来源:法务之家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答: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增值部分;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则其增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增值部分。0001实务要点!最高法院: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是否等同于对方收到?
【裁判要旨】相对人主张其通过电子邮箱向行政机关发出了举报材料的电子邮件,但行政机关不认可收到该举报邮件。虽然相对人主张其电子邮箱已发送文件夹中显示该邮件发送成功,但因该邮件是否能够成功到达对方电子邮箱还存在其他可能性。故仅以其电子邮箱已发送文件夹中显示该邮件发送成功,尚不足以证明行政机关的电子邮箱收到了其举报邮件。【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0001最高法院:约酒、约球、约游中人身伤亡赔偿应当这样判决(附20条裁判规则)
导读: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是损失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起来看看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权威解读——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1、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0001最高法院:法定代表人离任不带走个人名章风险巨大!被用于签自然人保证合同判赔付两千万!
最高法院:法定代表人离任不带走个人名章风险巨大!被用于签自然人保证合同判赔付两千万!作者|唐青林李舒李元元转自: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0001最高法院: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条款?法院能不能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法客帝国
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商事交易中有时会出现合同中未对某些义务约定违约金甚至未约定任何违约条款的现象,此举会导致发生纠纷时守约方对主张的违约损失应承担举证责任,增加举证成本。从本案例中最高法院的裁判思路来看,约定违约金大有好处。裁判要旨0001最高法院:采用固定价格方式计价的工程,合同解除时应如何计价?
来源:法客帝国阅读提示固定价格是工程常用的计价方式之一,但由于工程施工通常是分阶段进行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合同解除,就难以参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对已完工部分进行结算。那么在此时应如何计价呢?本文通过一个案例揭示最高院对此的认定。裁判要旨0001最高法院: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在管辖权争议案件中如何认定?
司法实践中,有关合同的性质问题往往与案件的管辖问题相联系,特别是在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上。一般来讲,如果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其产品,产品具有“量身定作”的特征,即使定作人采用了承揽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也宜认为承揽合同。因为该产品系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制作,如果定作人退货等,可能导致产品无法再供给他人使用,或者即使改装使用也会导致产品的价格以及成本明显上升,于承揽人不利。法律人2023-05-11 23:47:520001最高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精华版(2019年9月最新)
来源:法律读品整理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0001最高法院:“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
裁判要旨涉案《证明》材料上“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证明》系“先盖章后打印”,但本案无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故该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案例索引《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海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4393号】争议焦点“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其属性应该如何认定?法律人2023-05-20 00:10:500001最高法院: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10个典型判例及裁判观点|法客帝国
法客帝国【最高法院权威判例】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认定为土地转让合同版权声明&法客帝国按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来源|作者赐稿并授权法客帝国刊发转载须在文首醒目注明作者和来源0001最高法院: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法律人2023-05-12 20:36:580001最高法院:有借条起诉借贷关系却被判败诉,原因何在?(附15个判例及多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原告以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双方并非民间借贷关系应承担举证责任阅读提示:买卖、承揽等交易中常以借条、欠条等进行款项的确认。若原告以上述借条、欠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主张双方真实的法律关系非借贷关系,法院会如何处理?本书作者梳理出如下的裁判规则:0001【案例】最高法院:公司破产清算,与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如何确定?
辑丨曾凡新律师团队【基本案情】再审申请人唐某因与被申请人某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4329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0000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案件的32条重要司法观点及裁判规则汇总
一、最高院民一庭对执行异议之诉的司法观点摘编自《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2016年合辑)》1.承租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的处理法律人2023-05-12 21:39:420000最高法院: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未登记是否还需承担责任?
来源:民商事裁判规则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最高人民法院不动产抵押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因未办理登记合同未生效的,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0000最高法院:测谎仪的结论到底可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附相关案例)
来源:民商事裁判规则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裁判要旨测谎的形式及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民事诉讼中合法的证据形式,故人民法院未采取该形式调查案件事实并无不当。案情简介0000最高法院: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裁判规则12条
1.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数额时,被告人辩称网络销售记录存在刷信誉行为但无证据的,不予采纳——指导案例87号:郭明升、郭明锋、孙淑标假冒注册商标案0000最高法院: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法律人2023-05-12 20:36:550000最高法院:民办学校可否作为遗产继承?|民商事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民办学校本身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的权益可以被继承👉作者:唐青林李舒葛瑞(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裁判要旨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故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权益为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0000最高法院:即使配偶也在担保书上签字,其离婚后也可不承担连带责任|法客帝国
裁判要旨夫妻双方虽存在紧密的人身关系,但其各自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当然及于配偶。因此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离婚后配偶并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重磅突发!最高法院:今天开始,未经配偶同意不算共同债务!【法释【2018】2号】(有条件)案情简介0000最高法院: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都全了
现在未婚同居的情况越来越多,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并不受我国婚姻法的保护,那么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呢?现行并没有明确的、具体的法律规定,笔者结合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总结出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方法的依据如下:▌一、提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诉讼法院受理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0000最高法院:民间借贷案没借据、仅有转账凭证可否胜诉|附17个真实判例
作者:唐青林李舒杨巍转自:民商事裁判规则仅以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因其他债务关系,应承担举证责任阅读提示: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这种案例:甲持100万元转账凭证,主张之前借给乙100万元,要求乙还钱。乙则否认“这钱不是你借给我的,而是我之前借给了你100万,你这转账凭证是给我还钱的凭证”。0000最高法院:夫(妻)一方之债,认定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转自|法务之家精品推荐:👉公司法律实务、破产审判管理人实务【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法条链接:《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人2023-05-14 16:05:410000最高法院: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裁判规则17条
1.意外伤害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冯跃顺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从实施致害行为的第三者处获得侵权赔偿后,仍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理赔,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已经获得侵权赔偿为由拒绝履行保险理赔责任。0000最高法院:二审判决书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2017整理)
最高法院:二审判决书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2017整理)作者:魏大勇来源:微信公号“执行百科”阅读提示阅读提示:二审判决书到底何时发生法律效力,看起来是个技术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莫衷一是,各地法院的执行标准也不一致。准确无争议地确定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对于审判和执行工作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如下:1、可以确定申请执行期间;2、可以确定再审申请期间;0000最高法院:公司对外担保但无公司决议,担保是否有效之两种裁判观点
作者:唐青林李舒李斌单位: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但未向债权人提供公司决议,对担保合同的效力法院存在两种不同的裁判观点:一、认为《公司法》第十六条是公司内部管理性规范,违反不影响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即使担保人未向债权人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也为有效。(延伸阅读案例一至案例八)0000最高法院:2017年最新执行纠纷案例|天同码
阅读提示: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中国钥匙码-天同码系列图书)已由天同律师事务所出品并公开发售。本期天同码,案例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执行工作指导》2016年第2、3辑(总第58、59辑)执行案例。文/陈枝辉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人2023-05-19 08:55:560000最高法院 |《内包协议》无效,协议约定的管理费要不要交?
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通过内部承包方式实施经营管理是较为常见的模式,关于内部承包的效力认定及相关法律后果问题在司法审判中曾存在较大争议,很多地方的法院也出台了有关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内部承包行为引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量存在,下面这个案例为此类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意见。裁判要旨0000最高法院:房产被查封后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最高法院:被执行人将已经查封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转让行为在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当然无效。关于禁止查封财产转让的规定应从物权转移的角度来理解,而非从债权设立的角度来理解。即使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合同标的物事先被查封而不能履行,也不能仅以此为由否认该合同的效力。阅读提示法律人2023-05-11 21:39:100000最高法院:隐名股东到底能不能排除法院对显名股东股权的强制执行?(重要)
法律人2023-05-11 21:49:520000最高法院:卖方未开发票,买方能否以此为由拒绝付款?(附典型案例)
来源:民商事裁判规则作者:李舒唐青林杨巍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出卖人已交付货物,买受人理应按约支付货款,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先开具增值税发票0000最高法院: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能否要求其他担保人与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客帝国
连带责任应由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共同担保中担保人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仅有权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其“应当分担”的份额,而无权要求其他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以此平衡担保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在追偿阶段担保责任完全由一方承担而有失公平。案情简介0000最高法院:当部分被告成为确定管辖的连结点并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管辖时,应在管辖权异议阶段对该部分被告是否...
声明:青天在线团队对推文导读/裁判要旨设定、内容编辑及标题修定拥有权利;转载推文时需标明转自青天在线公众号,否则视为侵权。最高法院:当部分被告成为确定管辖的连结点并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管辖时,应在管辖权异议阶段对该部分被告是否适格进行审查关键词管辖管辖连接点管辖权管辖权异议被告主体适格裁判要旨法律人2023-05-10 13:54:110000最高法院:生效文书作出后,未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构成保全错误,赔偿(附正反案例)
来源:法客帝国最高法院:生效文书作出后,未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构成保全错误,赔偿(附正反案例)作者|李舒赵跃文马晓琦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0000最高法院:夫妻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
编者说:李女士与程先生为夫妻,程先生与冯女士为婚外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程先生赠与冯女士汽车一辆,房产一套。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程先生的赠与行为全部无效。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9年第2辑(总第38辑)对该问题作出了回答,特推送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法律人2023-05-10 22:13:120000最高法院:被挂靠人对挂靠人(将工程分包后)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实务问题:挂靠施工情形下,挂靠人直接起诉发包人,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挂靠人将工程分包后,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裁判要点1.被挂靠人对挂靠人将工程分包后欠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不应仅从形式上审查签约主体,还要结合签约时的具体情况及签约后的履行情况综合分析判断。法律人2023-05-10 23:44:470000最高法院:“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其属性应该如何认定?
裁判要旨涉案《证明》材料上“原有印章(印模)”处加盖公司印章,与公司使用的印章一致。虽然该《证明》系“先盖章后打印”,但本案无证据证明存在盗盖印章之事实,故该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案例索引《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海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4393号】争议焦点“先盖章后打印”的文件是否有效?其属性应该如何认定?0000最高法院: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应当如何认定?(附最高院法官的权威解读)
裁判要旨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基本案情法律人2023-05-11 02:12:320000最高法院:如何才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附详细条件)|法客帝国
编者按:我们此前已就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领域的多发问题及典型判例进行系统分析,已完成👉百余篇系列文章及书稿已出版发行。保全与执行领域最畅销的实务著作扫码可得裁判要旨:法律人2023-05-11 09:14:540000最高法院:公司与董事之间关系认定问题解析
编者按:公司与董事之间关系的认定——(2020)最高法民再50号孙起祥与吉林麦达斯轻合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再审案裁判要旨公司依据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聘任董事行使法定职权,董事同意任职并依法开展委托事项,公司与董事之间即形成委任关系,从双方法律行为角度看实为委托合同关系。公司与董事之间形成委任关系并不排斥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二者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同时构成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人2023-05-11 10:47:300000最高法院:有关“重复起诉”10条裁判观点
法律人2023-05-19 17:35:330000最高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裁判规则14条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来源:法信1.医疗机构产前检查违反告知义务,造成有先天性缺陷的胎儿出生的,应赔偿夫妻特别抚养费和精神损失——王洁颖、董鹏程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0000最高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23条
转自:法眼观察1.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且无法确定实际履行合同的,工程价款可根据争议合同之间的差价,结合工程质量、当事人过错、诚实信用原则等结算——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唐山市昌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0000最高法院:注意了!与开发区管委会订立的土地出让合同原则上无效(附:12个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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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微普法1、关于欠条的法律性质确认。关于欠条的法律性质,存在不同的观点:有观点认为,欠条并不是一种合同关系。“欠”是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据仅是一种表明债权债务的凭据而不能代表合同关系,它实际上是对双方过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据出具之日就是双方债权债务形成之日,同时也是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日。法律人2023-05-19 21:32:200000最高法院:两个公司董事长是同一个人,属于人格混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作者:唐青林李舒(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转自:法客帝国最高人民法院双重职务身份并不为法律所禁止,不应仅以两公司的董事长为同一自然人,便认定两公司的人格合一0000最高法院:银行卡盗刷案件(公报 典型)13条判例要旨及主要裁判观点
来源:法务之家综合▌主要裁判观点:一、银行虽然是履行保护储户安全的一方,但原告应对存在他人利用伪卡盗刷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人利用伪卡盗刷的事实,由原告承担不利后果。0000最高法院:执行和解协议中应注意保留申请再审权
第01期:最高法院:对于这类执行依据,你不应提执行行为异议第02期:最高法院:这类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不能强制执行第03期:最高法院:有这四点能排除对登记房产的执行第04期最高法院:执行和解协议中应注意保留申请再审权——(2016)最高法民申218号作者:林夕琳判例要旨法律人2023-05-19 12:15:190000最高法院:离婚纠纷裁判规则10条
转自:民事法律参考1.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本案要旨: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0000最高法院:房屋租赁热点纠纷权威案例裁判规则
每天了解房产法律知识就请关注:房产与法律(长按下面二维码关注)转自:丹柱律师1.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诉包头市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0000最高法院:房屋买卖未过户,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
秦宗孝(买方)与孙建国(卖方)于2008年6月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双方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14年系争房产纳入拆迁范围,那么拆迁补偿款究竟归谁所有,看看该案中法院的精彩判决!0000最高法院:合同效力判断需要注意的3个问题(详细说明)
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发生纠纷,对那些缺少有效要件的合同,效力如何判断?对于这个司法实践中有时难以把握的问题,在7月3日、4日举办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法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01问: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0000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22条
本周,法信编辑团队聚焦热点纠纷,整理了最高法院权威来源案例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以及人民司法案例等最高法院权威来源案例),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热门纠纷的裁判规则,为法律人提供参考和指引。今天推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最高法院权威裁判规则22条,欢迎大家阅读转发。本文共计5641字丨预计阅读时间5.5分钟0000(2019年最新)最高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精华版
本文来源于法律读品整理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声明|本文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公众号所推送文章,除非确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与您共同协商解决离婚案件无外乎三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判案的标准:法律人2023-05-20 03:53:310000最高法院:如何在对赌交易中让公司承担最终付款责任?(详细实战经验)|法客帝国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最高人民法院对赌协议中,可约定公司为大股东的回购价款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应当经过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作者:唐青林李舒张德荣(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0000最高法院:和解协议中未明确放弃的债权,债权人还能申请继续强制执行吗?|法客帝国
[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债权人在达成和解协议时未放弃剩余债权,即便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其仍有权依剩余债权申请强制执行作者:李舒唐青林(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裁判要旨:0000最高法院:保证合同约定禁止债权变更,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可否免责?
最高人民法院债权转让不属于债权变更,保证人不得主张免责👉作者:唐青林李舒李元元(北京两高重大疑难案件律师团队)【裁判要旨】债权转让不同于债权变更,《担保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已经区分了债权转让和债权变更不同的法律效果。故当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变更保证人免责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不得主张免责。【案情简介】0000最高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规则23条
推荐入群交流方式第二步:回复关键字“入群”商务合作QQ:527011948来源|法信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法律人2023-05-19 16:39:580000最高法院: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建筑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 | 劳动法行天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本公众号编者介绍刘秋苏,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劳动法专家。原创文详见:刘秋苏劳动法137篇原创文章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作出进一步释明的答复2014-04-110000最高法院:约酒、约球、约游中人身伤亡赔偿应当这样判决....(附20条裁判规则)
导读: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是损失的认定及赔偿责任的划分。一起来看看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权威解读——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条裁判规则,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1、婚宴菜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提出十倍索赔是否应予支持法律人2023-05-20 00:10:240000最高法院:公证债权文书中约定的管辖法院是否为执行法院?
最高法院:公证债权文书中约定的管辖法院是否为执行法院?作者|李舒李元元张华耀转自: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阅读提示0000最高法院:合伙企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何时起算?|法客帝国
最高法院:合伙企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何时起算?|法客帝国阅读提示诉讼时效起算时点一言蔽之即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合伙纠纷是协议纠纷和组织纠纷的综合体,而协议引起的纠纷和组织运转引起的纠纷在诉讼时效的计算上存在差别,如何确定合伙纠纷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本文以最高法院的一则经典案例作出说明。裁判要旨0000最高法院:"框架协议"等能否成为被保证担保的对象?
最高法院:"框架协议"等能否成为被保证担保的对象?作者|唐青林李舒李元元转自: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债权具体数额尚未确定的框架性协议不能成为保证担保的对象作者|唐青林李舒李元元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裁判要旨0000最高法院:最高额保证的保证人,能否主张因债务人借新还旧而免除保证责任?
作者|李舒李元元王尘山转自: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裁判要旨鉴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具体每笔被担保债权的发生无需经过保证人同意,故即使主债务合同中明确债务系借新还旧,最高额保证人仍可主张其不知道债务为借新还旧,从而免除其担保责任。案情简介0000最高法院:保证人能否以其他共同保证人的保证无效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来源: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不能因其他保证人的保证无效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作者|李舒李元元王尘山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裁判要旨0000最高法院:2020年度涉工伤案件的7个重要裁判观点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经过对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裁判的7个工伤案例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7条裁判观点,供实务中参考:一、社保中心可以在催缴社会保险费决定程序中对劳动关系予以直接确认裁判日期:2020年12月29日案号:(2020)最高法行再507号裁判要点:0000最高法院:如何解决有追保理纠纷管辖法院的四大疑难问题(附权威解读
来源:人民司法,作者麻莉丁俊峰作者:麻莉丁俊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来源:《人民司法》2020年第31期目次一、有追索权保理中债务形态的认定二、保理合同纠纷中的诉讼形态三、保理合同纠纷审理中的合并管辖四、保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司法管辖权的确定0000最高法院:债权被认定为普通债权后未提出异议,原本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是否还有优先权?|法客帝国
来源:法客帝国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裁判要旨破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未对其债权确认为普通债权提出异议,并与债务人签订相关关于债权的处理协议,应视为对优先受偿权的放弃,重整计划通过后又提起优先受偿权诉讼的,法院不予支持。案情简介0000最高法院:100个最新民事证据规定、委托鉴定审查规定的裁判规则(附详细问答 样本文书)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转自:民商事裁判规则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法条链接第1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1(新规第1条)什么是起诉条件?什么是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证据?0000最高法院:“清单交易”协议无效,按照资金融通行为处理!
导读:什么是“清单交易”?票据融资,主要有票据贴现(以及转贴现,以下统称“贴现”)、票据资管、票据信托以及票据资产证券化等模式。作为一种传统的、也是最主要的票据融资模式,票据贴现在实务中逐渐发展、演化出以下几个突出特征:一是在此业务中,票据往往沦为纯粹的“融资性票据”,缺乏真实基础法律关系和贸易背景,各个贴现银行对此明知或充耳不闻;0000